調查結果顯示,有兩類影響因素是市場主體高度的,一是不可競爭性費用,二是物價波動。下面分別對其進行深入探討。
文素材節選自《建筑經濟》2020年5期“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價款調整技術研究”(作者:孫凌志、張北雁),由“建筑經濟與管理”編輯整理,如需轉載務請注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