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:建造師與職稱“打通”
近日,湖北省人社廳、省住建廳聯合發布了《關于印發《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(試行)》的通知》,自發行之日起實施。
破格申報正高級、高級、中級職稱
一、破格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1條,或第2-7條中的2條:
1、作為主要獲獎者(排名前3)獲得國家科技獎,或獲得省(部)級科技獎(排名前3)一等獎,或2項省(部)級科技獎(排名前 3)二等獎。
2、作為主要獲獎者(排名前3)獲得國家級優秀設計二等獎、國家級工程質量獎、國家級施工工法,或3項省級工程質量獎;或 1 項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或3項省級優秀設計一等獎。
3、主持2項國家或省重大科研課題,其研究成果具有開拓性,對發展專業基礎理論有突出貢獻,在完成國家或省的重大科研項目中,創造性地開展工作,其技術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。
4、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2項與本專業有關的發明專利。
5、 作為第一起草人或審查人完成3項國家標準、國家級工法、行業標準或6項地方標準、團體標準、省部級標準設計、省級工法的編寫或審查,并正式發布實施。
6、 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3篇本領域學術論文,或獨撰(編)出版1本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(30萬字以上)。
7、技術及相關專業管理工作業績突出,獲得國家級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。
二、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和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條件,詳見下方文件原文(P17-P19)。